我委将继续加强革命老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提升革命老区苏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指导老区苏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岗位动态调控机制,适当提高医疗卫生机构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为加强老区苏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供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落实好卫生系列职称评审政策,拓宽基层卫生人才职业发展空间,为山区振兴发展提供卫生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