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提交审核材料,如身份证、学位证书原件等,同时采集图像与指纹信息,生成资格审核表,签署《诚信承诺书》。
考生应自带指定的考试用品,如钢笔、圆珠笔、铅笔、橡皮、绘图仪器和无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的电子计算器,或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其它物品,如文字资料、纸张和通讯工具(如移动电话、寻呼机等),以及具有记忆、存储、查询、翻译或编程功能的电子用品等不得带入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