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能力测验主要考察:法学基础理论、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知识;时政信息、基本常识知识、常用的公文写作、政治常识、经济常识等非法律知识。主要测查报考者的基本素质、对基本知识的了解和掌握程度及综合运用的能力。其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常识判断、资料分析为客观性试题,材料作文为主观性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