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纳入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出租汽车驾驶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将纳入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对逾期未报送或不按规定报送继续教育材料的、驾驶员继续教育学习档案不完整的、继续教育培训内容不全、学时不够的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在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中扣除相应分数。
(二)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行业管理部门与执法部门将采取不定期实地抽查和资料审查的方式,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组织驾驶员进行继续教育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吊销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