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北京市劳动关系协调员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条件如下:
一、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证书
1.取得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时和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时,均属于企业在职参保职工。
2.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的技能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须为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机构核发)。
3.在北京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
4.要求在2022年10月31日前申请。
二、2022年1月1日以后取得证书
1.取得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时和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时,均属于企业在职参保职工。
2.自2022年1月1日起,取得中级工、高级工的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在北京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
4.要求自证书核发之日(证书记载的发证日期)起12个月内申请补贴。
三、2022年1月1日以后取得证书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1.取得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时,属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2.自2022年1月1日起,取得中级工、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