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第十五条的规定,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承担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的单位,应当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成绩。
注:特种作业(电工作业)操作资格考试分为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实际操作考试;两部分考核均合格者为考核合格,考核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为12个月。
【相关介绍】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电工作业属于特种作业目录中的一个作业类别。特种作业(电工作业)指对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等作业,分为低压电工作业、高压电工作业、电力电缆作业、继电保护作业、电气试验作业、防爆电气作业六个操作项目。
电工作业人员必须参加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达到规定培训学时后方可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可向其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的考核发证机关申请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即电工作业证),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取得证书的人员方可上岗作业。电工作业证按照电工作业目录单独考核,电工作业人员应当在作业证书确定的作业范围内作业,各操作项目不得相互替代。
注:各地组织电工作业相关培训及考核的时间、次数、类别等安排有所差异,具体安排请以当地的应急管理部或指定培训考核机构的官方网站上发布的公告为准,如有疑问,也可直接咨询当地主管部门及培训考核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