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通知》第八条的规定,对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和旅游部委托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核发“导游资格证书”,考生领取证书须提供与报名信息一致的材料原件,供发证人员核验。
一、纸质证书领取方式
2024年导游资格证的领取事宜暂未公布,参考部分省市发布的2023年导游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发放的相关公告规定,导游资格证的领取方式一般包括现场领取和邮寄领取,如下所示:
(1)现场领取
考试合格的考生根据当地的文旅厅发布的公告,按相关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等相关材料前往指定地点领取证书。代为领取的,需提供代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授权委托书(部分地区可能不支持代领,去前可先咨询当地文旅厅)。
(2)邮寄领取
考试合格的考生按当地的文旅厅的要求填写收件地址即可,一般是邮费到付,具体安排请以当地文旅厅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部分地区可能不支持邮寄,具体安排请咨询当地文旅厅)。
二、电子证书领取方式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推行应用文化和旅游市场电子证照的通知》(办市场发〔2023〕14号)第二条的规定,考试合格的考生可登录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查询、下载导游资格证书,取得导游资格证书的人员经注册后也可登录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查询、下载导游证。
【相关介绍】
导游是指依照相关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国家实行全国统一的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制度,一般于每年11月举行,每年一次,考试科目为“政策法规”、“导游业务”、“全国导游基础知识”、“地方导游基础知识”、“导游服务能力”五科。
考试合格者由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或文化和旅游部门行政部门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颁发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的,经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相关旅游行业组织注册,方可持所订立的劳动合同或者登记证明材料,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申请领取导游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导游活动,必须取得导游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