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可知,《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每3年校验1次,校验由原登记机关办理。根据规定,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规定的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施行助产技术、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必须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经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申请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以及施行助产技术、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许可的医疗保健机构,必须向审批机关提交《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登记书》并交验下列材料: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
2、有关医师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或者加注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及技术类别的《医师执业证书》;
3、可行性报告;
4、与拟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相应的技术、设备条件及人员配备情况;
5、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规章制度;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审批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在45日内,按照规定的条件及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进行审查和核实。经审核合格的,发给《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和理由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热点】
2022年申请《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题库】
2022年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母婴保健技术培训考核》模拟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