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七条的规定,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1、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
2、专业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
注:各地具体的继续教育内容可能有细微差别,具体以当地要求为准。
【相关介绍】
经济专业人员指从事经济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经济基础知识》(公共科目)和《专业知识和实务》(专业科目)两个科目,其中,《专业知识和实务》科目设10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人力资源管理和知识产权专业分别颁发相应级别的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和知识产权师证书。获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即可认定具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师、知识产权师)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