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加快推进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实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书电子化管理,2022年,在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等6个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按照规定样式颁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应能在发证机关规定的网址下载或打印。
2023年1月1日之后将全部颁发电子证书,如申请人需纸质证书,可同时发放纸质证书。
电子证书样式:https://www.samr.gov.cn/tzsbj/tzgg/bgtwh/202201/P02022012733624244734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