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精算师协会会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可知,继续教育考核周期为1年,即从当年度1月1日起至当年度12月31日止,以下是继续教育详情。
【考核学分】
会员在一个考核周期内参加继续教育累计达到12学分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上一考核周期超出的学分不得滚动至下一考核周期。
【豁免当期考核情形】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会员,可向本会申请豁免当期考核,经本会同意后,不参加当期考核,继续参加下一期考核:
一、在境外停留6个月以上;
二、生育休产假;
三、因病无法正常工作的时间超过6个月;
四、当年7月1日后入会;
五、本会认可的其他情形。
【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
一、本会负责制定并完善继续教育的规划及相关制度。
二、本会负责确认和登记会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学分,并进行考核。
三、每一考核周期结束后的三个月内,会员应向我会申报继续教育情况,属于考核范围的须填写继续教育学分确认表或豁免申请表,提交我会审核。审核中我会可根据情况要求会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属于考核范围且未获得考核豁免的会员,若未向我会申报继续教育情况,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五、会员继续教育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我会可视情节做出下列处罚:
(一)会内通报;
(二)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参加强制培训;
(三)撤销其会员资格,并收回会员证书。
以上就是关于中国精算师协会会员继续教育周期的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中国精算师的消息,请继续关注上学吧!
【热点】
【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