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注册营养师水平评价制度暂行规定》第四章 学分管理 第十一条规定,注册营养师继续教育学分系指经以下学习活动获取核准确认的学分:
1. 参加注册营养师继续教育学习;
2.参加学术会议、专题报告会,培训,
3.一个月以上的脱产专业学习、专业学位课程学习;
4.发表论文、讲学、出版论著等.
注册营养师继续教育采取学分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包括:继续教育内容、分类、形式、学分、考核结果、日期、施教机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