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照《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完成继续教育的税务师,继续教育成绩查询结果为不合格。可以在中税协网校补学完成。
年满65周岁及以上者,根据身体情况和从业情况自主选择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长。
税务师未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学时,考核不合格,由地方税协责成其在下一年度补足上一年度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税务师拒不接受继续教育,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由地方税协向社会发布公告,并抄送省级税务机关,记入涉税服务从业人员个人信用档案,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