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师继续教育的内容包括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专业科目主要立足于拍卖业发展的前沿,传授新的理论和方法,了解行业发展的动态和趋势,及时更新知识,全面提高素质;公需科目以拓展知识面、开阔眼界,启发创新思维为主要内容,侧重吸收行业外相关领域的新鲜知识。按照拍卖师管理有关要求,拍卖师每年接受继续教育应不少于45个学时。
一、2022年拍卖师继续教育的内容:
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内容大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党的路线、方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
2、与拍卖业相关的最新法律、法规和政策;
3、拍卖师职业道德和执业行为准则;
4、拍卖师综合能力,业务素质及主持技巧和操作规范;
5、国外、境外拍卖业发展的最新动态;
6、拍卖典型案例分析;
7、拍卖业相关领域的理论、知识和信息;
8、其它内容。
二、继续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主要有:
(一)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中拍协”)和地方拍协举办或者委托专业培训机构举办的各种类型培训班、专业论坛、研讨会、学术报告会等;
(二)中拍协和地方拍协通过网站远程教育直播系统举办的拍卖师培训;
(三)完成与拍卖相关的专业著作(有署名的)、专业论文或专业课题研究,并公开出版或在全国性刊物(包括在中拍协刊物)上发表的,或在省级刊物(包括地方拍协刊物)上发表的;
(四)出国(或在境外)考察、交流或接受培训;
(五)参加拍卖相关的专业在职学位教育;
(六)经认可的专业论坛、研讨会或座谈会;
(七)经认可的拍卖师所在企业组织的培训;
(八)经认可的其它方式。
三、拍卖师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由拍卖师所在拍卖企业报经所在地方协会审核、中拍协批准,可以免于参加当年度的继续教育:
(一)在境外停留半年以上的;
(二)生育休产假的;
(三)因病半年以上无法正常工作的;
(四)7月1日之后新注册的;
(五)经认可的其它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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