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第四条的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含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分级负责,具体发证机关及发证项目由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定并公布。
一、申请程序
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至第十七条的规定,2024年《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项目代号:A)一般有如下申请程序:
1、考试合格的人员,凭考试结果通知单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向发证部门申请办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
2、发证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查,或者告知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能够当场审查的,应当当场办理。
3、对同意受理的申请,发证部门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批准手续。准予发证的,在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不予发证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二、领取办法
(一)纸质证书领取办法
根据部分省市发布的2024年发放《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的相关公告规定,纸质证书的领取方式一般包括现场领取和邮寄领取,如下所示:
(1)现场领取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考试合格的考生根据当地的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公告,按相关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前往指定地点领取纸质证书。代为领取的,需提供代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授权委托书(部分地区可能不支持代领,去前可先咨询当地市场监管局)。
(2)邮寄领取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考试合格的考生或补办证书的从业人员按当地的市场监管局的要求填写收件地址即可,一般是邮费到付,具体安排请以当地市场监管局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部分地区可能不支持邮寄,具体安排请咨询当地市场监管局)。
(二)电子证书领取办法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实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电子证书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2〕8号)第一条的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电子证书在发证机关规定的网址下载或打印,具体安排请以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或特种设备作业考试管理系统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
【相关介绍】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指锅炉、压力容器、气瓶、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附件维修等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其中,特种设备安全管理(A)人员是指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和具体负责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分级负责,大家应向当地指定的考试机构报名参加考试,各地考试的时间、次数等安排有所差异,具体请以当地要求为准。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考试采取理论知识考试,考试合格者凭考试结果通知单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可向当地发证部门申请办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项目代号:A);相关人员需按要求取得证书,且经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人雇(聘)用后,方可在许可的项目范围内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