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所称会员,是指中国精算师协会(以下简称本会)个人会员。
从事精算实务工作的正会员应当按照本办法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并接受本会考核。
准会员、从事精算教育工作的正会员及本会认可的与精算实务工作无直接关系的其他正会员,可自愿参加继续教育,本会不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