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符合《应急管理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附件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2024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如下:
1、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第十条的规定,报名的基本条件如下: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2、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附件的规定,申请参加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级别为“考全科”):
(1)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6年。
(2)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4年。
(3)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4)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
(5)具有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
(6)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3、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增报专业条件如下(级别为“增报专业”):
已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可免试公共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变更专业类别等事项的依据。
4、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可免试1个公共科目(级别为“免一科”):
符合上述1、2两项报名条件,且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
5、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可免试2个公共科目(级别为“免二科”):
符合上述1、2两项报名条件,且具有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2个科目。
【报名条件的补充说明】
1、根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规定,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的“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的参考目录如下:
2、根据“中国人事考试网>>报考条件”栏目发布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中的“报名条件说明”规定:
(1)原制度文件规定有效期内的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顺延,按照新制度规定的4年为一个周期进行管理。“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合格成绩分别对应“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安全生产专业实务”科目合格成绩。
(2)按原制度文件报考条件报考201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四个科目(考全科)且取得部分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人员(含中专学历人员),继续报考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部四个科目(考全科)时,其2018年度及之后年度取得的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均按新制度规定的4年为一个周期进行管理。
3、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附表的规定,各专业类别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行业界定表如下:
【相关内容】
注册安全工程师是指通过职业资格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经注册后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或提供安全生产专业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专业类别划分为: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中级)。该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用印,在全国范围有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按照专业类别可在各类规模的危险物品生产、储存以及矿山、金属冶炼等单位中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