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出版专业资格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新闻出版总署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
一、纸质证书领取办法
根据部分省市发布的2024年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相关公告规定,纸质证书的领取方式一般包括现场领取和邮寄领取,如下所示:
(1)现场领取
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合格的考生根据当地的人事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按相关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前往指定地点领取纸质证书。代为领取的,需提供代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授权委托书(部分地区可能不支持代领,去前可先咨询当地人事考试机构)。
(2)邮寄领取
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合格的考生或补办证书的从业人员按当地的人事考试机构的要求填写收件地址即可,一般是邮费到付,具体安排请以当地人事考试机构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
二、电子证书领取办法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第四条及中国人事考试网在“证书查验>>电子证书下载”中发布的要求,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的“证书查验>>证书下载”栏目查询电子证书制作进度及领取证书;2021年12月17日之后制发的电子证书,须经加注并在加注设定的有效期内下载和使用;超过加注设定的有效期限,须重新进行加注。
【相关介绍】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指在图书、期刊、音像、电子等出版单位(包括出版社、期刊社)中从事编辑、出版、校对、发行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出版专业资格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其中,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是全国统一考试,实行以考代评方式;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新闻出版总署共同用印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
通过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取得中级资格,作为出版专业某些关键岗位工作的必备条件,可根据《出版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聘任编辑(技术编辑或一级校对)职务,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从获得出版专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同时,取得的中级职业资格,即对应相应层级的职称,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