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8号)第十九条的规定,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在考试结束5日内公布考试成绩。实施计算机考试的,应当现场公布考试成绩。对考试合格人员,应当自公布考试成绩之日起5日内颁发相应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
【相关介绍】
国家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实行从业资格考试制度,是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所从事的特定岗位职业素质的基本评价。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包括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由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经考试合格后,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该证书全国通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从业资格,方可从事相应的道路运输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