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第二章和第三章的规定可知,特种作业人员(电工作业)参加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时的相关流程包括接受培训、申请考试等;具体流程如下:
1、接受培训
电工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电工作业人员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操作及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或所在地区的应急管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安全技术培训机构并报名。
注:已经取得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应的特种作业,持学历证明经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可以免予相关专业的培训。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参加培训。
2、申请考试
参加特种作业(电工作业)操作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填写考试申请表,由申请人或者申请人的用人单位持学历证明或者培训机构出具的培训证明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的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提出申请。
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收到申请后,应当在60日内组织考试。
注:电工作业人员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完成相关培训课程的学习并达到培训大纲的规定学时后,可申请参加相关考核,符合规定并经考试合格的电工作业人员,应当向其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的考核发证机关申请办理“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体检证明、考试合格证明等材料;符合条件且材料合格的人员可以领取特种作业操作证,取得证书后需按期完成复审。
【相关介绍】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电工作业属于特种作业目录中的一个作业类别。特种作业(电工作业)指对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等作业,分为低压电工作业、高压电工作业、电力电缆作业、继电保护作业、电气试验作业、防爆电气作业六个操作项目。
电工作业人员必须参加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达到规定培训学时后方可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可向其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的考核发证机关申请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即电工作业证),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取得证书的人员方可上岗作业。电工作业证按照电工作业目录单独考核,电工作业人员应当在作业证书确定的作业范围内作业,各操作项目不得相互替代。
注:各地组织电工作业相关培训及考核的时间、次数、类别等安排有所差异,具体安排请以当地的应急管理部或指定培训考核机构的官方网站上发布的公告为准,如有疑问,也可直接咨询当地主管部门及培训考核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