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17号)第三条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15〕206号)第一条、第二条的规定,2024年建安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主要是对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管理,其中:
1、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是指对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决策权的领导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总裁)、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副总裁)、分管生产经营的副总经理(副总裁)、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等。
2、项目负责人(B类):是指取得相应注册执业资格,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具体工程项目管理的人员。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人员和工程项目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其中,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分为机械(C1)、土建(C2)、综合(C3)三类。
(1)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从事起重机械、土石方机械、桩工机械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土建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从事除起重机械、土石方机械、桩工机械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以外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从事全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15〕206号)第二条规定,新申请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只可以在机械、土建、综合三类中选择一类。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参加土建类安全生产管理专业考试合格后,可以申请取得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土建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参加机械类安全生产管理专业考试合格后,可以申请取得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相关介绍】
建安三类人员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建安A类人员)、项目负责人(建安B类人员)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安C类人员),其中,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分为机械(C1)、土建(C2)、综合(C3)三类。建安三类人员应通过其受聘企业,向企业工商注册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安全生产考核,安全生产考核包括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和管理能力考核。
对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人员,考核机关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A证、B证、C证,其中,C证分为C1证、C2证、C3证),并予以公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建安三类人员必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且取得证书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此外,相关人员需按规定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培训及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