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考核方式可采取考试、考核、案例分析、撰写论文、提交报告或参加实际操作等方式,具体要看本人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单位的安排。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学时要求在每一注册期内必修课和选修课的课时均达到60学时即可。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周期为3年,一级建造师应在每个注册期内按照有关规定完成本专业的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注册一个专业的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120学时,其中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60学时。注册两个及以上专业的,每增加一个专业还应参加所增加专业6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30学时,选修课30学时。
【学时充抵】
注册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从事以下工作并取得相应证明的,可充抵继续教育选修课部分学时。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充抵继续教育选修课学时累计不得超过60学时。
(一)参加全国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及命题工作,每次计20学时。
(二)从事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教材编写工作,每次计20学时。
(三)在公开发行的省部级期刊上发表有关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每篇计10学时;公开出版5万字以上专著、教材的,第一、二作者每人计20学时。
(四)参加建造师继续教育授课工作的按授课学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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