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办印发的《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意见》第十八条规定,以下不能被录用为辅警的情形: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三)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四)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五)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六)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所以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人员是不能参加辅警招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