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考科目按以下专业分类:
(一)驾驶专业
(二)轮机专业
备注:
1.一类三副升一类二副、一类三管轮升一类二管轮、三类驾驶 员升三类船长、三类轮机员升三类轮机长免予适任考试;
2.不得超越类别和职务资格申请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