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银行业专业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继续教育培训的内容应围绕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及银行业动态,具备时效性;贴近会员单位及持证人员业务需求,突出实用性;注重银行业先进实践的传播,体现前沿性。培训主要内容可包括政策法规、银行业务与职业操守等方面。
(一)政策法规方面,重点加强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的的解读,以增强持证人员防范风险、依法合规开展业务的意识与能力;
(二)银行业务方面,重点加强新理论、新业务、新技术、新知识的培训,以提高持证人员的专业水准;
(三)职业操守方面,重点加强职业操守与道德规范的培训,以提高持证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增强敬业合规意识;
(四)其他帮助持证人员提高职业素质的内容。
【相关介绍】
为完善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评价体系,2015年4月17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补充规定和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银行业协会开始组织开展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考试。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的评价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两次考试。
通过考试取得银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且符合《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中经济师任职条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择优聘任经济师专业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