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设置及考试科目
1、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暂设:建筑工程、建筑与规划(含城市规划、风景园林、建筑学三个专业)、水暖(含给水排水、暖通专业)等三个专业。
2、中级资格每个专业考试设专业知识、专业实务两个考试科目。
大学专科以下学历或非土建类专业学历报考人员须加试专业基础知识考试科目。
初级资格每个专业考试设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务三个考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