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场纪律:
一、参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于考试前15分钟有秩序第进入考场,并严格按考核号入座,座位号应与考核号相对应(准考证和身份证端放在本人桌位的左上角)。未按规定就座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二、闭卷考核的参考人员(除2B铅笔、橡皮、计算器外)不得携带任何与考核有关的资料包括草稿纸进入考场。在考试正式开始后,如在现场发现有相关资料,一律按作弊处理。开卷考核的参考人员请将考核所需的资料(包括计算器)备齐(放在本人能快速识别的包装袋中),考试期间不得互相借用。
三、考试期间不得携带手机、照相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任何通讯工具及任何有记忆和接受功能的电子产品(包括具有拍照功能的手表、笔等)进入考场,违反者一律按作弊处理。
四、参考人员在答卷前,须在试卷(答题卡) 规定的部位准确无误地填写本人姓名、考核号及身份证号等项目。
五、参考人员应严格遵守考场各项纪律。如不得交头接耳,不得传递纸条等。如有违纪行为,一经发现,考官当场记录在案,考试成绩作废。
六、考试期间不准吸烟,参考人员不论因何种原因离开考场均不得再次进入考场(包括去卫生间)。
七、参考人员在确认无误须交卷时,须将试卷翻放在本人桌面上,然后安静、迅速离开考场(考试时间终结前10分钟,需待考试时间终结后,待监考人员收取试卷并清点无误后,考生方能离开座位)。
八、考试终结时间一到, 所有未交卷的参考人员必须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翻放在本人桌子上,待监考人员收取试卷并清点无误后,迅
速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逗留、谈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