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第六条,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在其职业资格登记有效期内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应累计不少于48学时。
根据第七条可知,下列形式和学时计算方法作为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接受继续教育学时累计的依据:
(一)参加登记管理办公室举办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明的,接受继续教育学时按实际培训时间计算;
(二)参加登记管理办公室认可的其他培训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明的,接受继续教育学时按实际培训时间计算;
(三)承担第(一)项中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授课任务的,接受继续教育学时按实际授课学时的两倍计算;
(四)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命题或审题工作的,相当于接受继续教育48学时;
(五)在正式出版社出版过有统一书号(ISBN)的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专业著作,本人独立撰写章节在5万字以上的,相当于接受继续教育48学时;
(六)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期刊或在有国际统一书号(ISSN)的国外期刊上,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过环境影响评价相关论文1篇(不少于2000字)的,相当于接受继续教育16学时。
【相关介绍】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1次。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生态环境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工程师职务。
以上就是2024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时的内容,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