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培训基地进行人体器官移植医师执业资格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师,可以向所在地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相关专业人体器官移植医师执业资格认定,下面小编整理了广东省2022年人体器官移植医师执业资格认定工作的相关事项,包括办理时间、办理地点、所需材料、办理流程、办理形式、办理费用、申请条件、办结时限等内容,一起看看吧!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办理地点】
广州市新港西路176号二楼,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证大厅1-3号窗口。
【申请材料】
1、人体器官移植医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新开展移植工作的) / 人体器官移植医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已从事移植工作的)
材料类型:申请表格文书;
材料形式:电子化;
是否免提交:否。
材料要求:按要求填写申请表信息,并确保信息完整、真实。
2、无医疗事故、违纪等证明
材料类型:证件证书证明;
材料形式:电子化;
是否免提交:否。
材料要求:需确保信息真实。
3、医师资格证书(原件1份,已关联电子证照的,该材料免提交)
材料类型:证件证书证明;
材料形式:电子化;
是否免提交:是。
4、居民身份证(原件1份,已关联电子证照的,该材料免提交)
材料类型:证件证书证明;
材料形式:电子化;
是否免提交:是。
5、医师执业证书(原件1份,已关联电子证照的,该材料免提交)
材料类型:证件证书证明;
材料形式:电子化;
是否免提交:是。
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1份,已关联电子证照的,该材料免提交)
材料类型:证件证书证明;
材料形式:电子化;
是否免提交:是。
7、已从事移植工作的,还需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专业完成的手术例数证明
材料类型:证件证书证明;
材料形式:电子化;
是否免提交:否。
【办理流程】
1、收件(0个工作日)
(1)办理结果
a.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b.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c.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d.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e.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2)审批标准
a.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b.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c.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2、受理(3个工作日)
(1)办理结果
a.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
b.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
c.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2)审批标准
a.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b.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
c.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审查(0.5个工作日)
(1)办理结果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2)审批标准
申请人体器官移植医师执业资格认定的,应符合以下条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人体器官移植医师执业资格:
a.持有《医师执业证书》,执业类别为临床,执业范围为外科或儿科(小儿外科方向),执业地点为三级医院;
b.近3年未发生二级以上负完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医疗事故,无违反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伦理原则和人体器官移植技术管理规范的行为;
c.取得主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5年以上人体器官移植临床工作经验或8年以上相关外科或小儿外科临床工作经验;
d.经培训基地培训并考核合格。
4、决定(0.5个工作日)
(1)办理结果
a.申请符合国家规定的,准予行政许可。
b.申请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不准予行政许可。
(2)审批标准
复核审查步骤阶段提出的初步意见。
5、制证(5个工作日)
(1)办理结果: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送达方式: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6、送达(0个工作日)
(1)办理结果
a.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b.不予行政许可的颁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
【是否收费】
不收费。
【受理条件】
申请人体器官移植医师执业资格认定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人体器官移植医师执业资格:
1、持有《医师执业证书》,执业类别为临床,执业范围为外科或儿科(小儿外科方向),执业地点为三级医院;
2、近3年未发生二级以上负完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医疗事故,无违反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伦理原则和人体器官移植技术管理规范的行为;
3、取得主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5年以上人体器官移植临床工作经验或8年以上相关外科或小儿外科临床工作经验;
4、经培训基地培训并考核合格。
(二)《人体器官移植医师培训与认定管理办法》公布(2016年9月25日)前已经从事人体器官移植工作,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执业医师,可以申请人体器官移植医师执业资格认定:
1、执业地点为具有相应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的医院,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近8年连续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相关专业临床工作;
3、近5年累计以手术医师实施移植手术达到规定数量且移植器官生存率符合国家有关技术管理规范。
(1)申请肝脏移植医师执业资格认定的,近5年累计以手术医师实施肝脏移植手术应当不少于30例;
(2)申请肾脏移植医师执业资格认定的,近5年累计以手术医师实施肾脏移植手术应当不少于50例;
(3)申请心脏、肺脏移植医师执业资格认定的,近5年累计以手术医师实施心脏、肺脏移植手术应当各不少于5例;
(4)申请小肠、胰腺移植医师执业资格认定的,近5年累计以手术医师实施小肠、胰腺移植手术应当各不少于2例。
【设定依据】
1、《人体器官移植条例》(2007年国务院令第491号)第四条。
2、《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人体器官移植医师培训与认定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的通知》(国卫医发〔2016〕49号)附件一、附件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8年6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号公布,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八号修正)第八条。
4、《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附件1第74、75条。
准备申请认定的广东人体器官移植医师们,去上述地点办理认定吧,需要携带的申请材料可不要忘记了哦!注意:对于医师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等信息,如果申办时提醒您已有电子证照/共享数据,则该材料可以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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