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器官移植医师实施准入管理,对人员资质和技术水平有严格的要求,为了规范人体器官移植医师培训,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了人体器官移植医师执业资格的培训管理事项,主要规定了培训基地职责、明确了培训基地管理、明确了培训导师管理,为方便各位医师,小编整理了详细内容,一起看看吧!
【培训基地管理】
培训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周期为4年。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在周期结束前6个月对培训基地工作情况进行整体评价,确定继续承担培训基地工作的单位。
培训基地负责对申请人体器官移植执业资格的医师进行培训,培训基地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据《人体器官移植医师培训基地基本要求》指定,实行动态管理,名单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培训基地应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及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和管理要求,加强对培训导师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培训大纲和教材制定培训方案与计划,建立参加培训医师培训档案,做好参培医师的理论知识及临床实践技能培训,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培训基地应当于培训工作开始前2个月,向行业内公布培训计划、培训名额、报名方式等有关信息。
培训基地应当于招收工作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送接受的参培医师信息,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向国家卫生计生委备案。
【培训导师管理】
培训导师聘期为4年。培训基地培训导师数量不应少于5人,每位培训导师每期指导参培医师不得超过2人。
培训基地内承担人体器官移植技术培训工作的医师由各培训基地择优推荐,经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评估后确定。
培训导师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培训方案和计划开展培训,保证培训工作所需时间和培训效果。
【培训基地职责】
培训基地负责对申请人体器官移植执业资格的医师进行培训。
人体器官移植医师,是指在人体器官移植医师培训基地完成培训,经培训基地或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的第三方考核合格后,获得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定、取得相应人体器官移植医师执业资格并注册,能够独立开展相应人体器官移植手术的执业医师。
以上就是小编对“人体器官移植医师执业资格的培训管理事项”的介绍,大家要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的要求参加人体器官移植医师培训与考核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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