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奖的学生及其指导教师(限一名)由全国竞赛组委会分别颁发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
向所在学校颁发奖状;
向获优秀组织奖的个人颁发荣誉证书;
向其所在的单位颁发奖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院校的颁奖形式自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