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用无人机驾驶员 合格审定规则》规定,无人机驾驶员合格证分为a. b. c. 三个等级,分别为:
(a)视距内驾驶员合格证:
担任操纵无人机必需成员并负责飞行操纵与安全的驾驶员,应当持有按本规则颁发的有效驾驶员合格证,并且在行使相应权利时随身携带该合格证。
(b)超视距驾驶员合格证:
担任操纵无人机必需成员并负责无人机系统运行和安全的驾驶员,应当持有按本规则颁发的超视距驾驶员合格证,并且在行使相应权利时随身携带该合格证。
(c)教员等级:
1. 是按本规则颁发的具有教员等级的超视距驾驶员合格证的人员,行使教员权利应当随身携带该合格证;
2. 未具有教员等级的超视距驾驶员合格证持有人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i)向准备获取单飞资格的人员提供训练;
(ii)签字推荐申请人获取驾驶员合格证或增加等级所必需的实践考试;
(iii)签字推荐申请人参加理论考试或实践考试未通过后的补考;
(iv)签署申请人的飞行经历记录本;
(v)在飞行经历记录本上签字,授予申请人单飞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