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和考察
1、根据最终考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对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二.公示与录用
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录用前本人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视情况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有同分,按面试成绩取高分者录用,并在检察院官方网站及苏州工业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2、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的,经调查属实,不予聘用。
3、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与拟录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相关链接:法院司法辅助人员考试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