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四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2、取得晋升前职业(工种)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晋升前职业(工种)工作2年及以上。晋升前职业(工种)为:连结员。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者)
取得本职业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及以上。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者)
取得本职业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