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公告,2023年起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执行新大纲,考试科目为6门。旧大纲中《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场地设计》《建筑结构》《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建筑技术设计》 5个科目在2023年进行收尾考试,该5个科目中部分科目成绩未合格的考生,可继续参加旧大纲剩余科目的考试,成绩合格可按规定认定为新大纲对应科目成绩合格,或考生直接参加新大纲对应科目的考试。2024 年起不再进行旧大纲上述5个科目的考试。
【考试安排】
为确保新旧考试大纲衔接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新旧大纲科目报考及成绩管理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级注册建筑师:
10月14日8:00—11:30建筑设计(新大纲);
10月14日13:00—15:30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新大纲);
10月14日16:00—18:00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旧大纲);
10月14日16:00—18:30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新大纲);
10月15日8:00-12:00建筑结构(旧大纲)
建筑结构、建筑物理与设备(新大纲);
10月15日14:00—17:30*场地设计(作图题)(旧大纲);
10月21日8:00—10:30建筑材料与构造(新大纲);
10月21日12:30—18:30*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新大纲);
10月22日8:00—10:30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旧大纲);
10月22日12:30—18:30*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旧大纲);
注:带*号的3个作图题科目的应试人员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
(一)首次报考的新考生,只可报考新大纲科目。
(二)非首次报考,但档案库中无有效合格科目成绩的考生,视同为新考生,只可报考新大纲科目。
(三)旧大纲《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场地设计》《建筑结构》《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建筑技术设计》5个科目中部分科目成绩未合格的老考生,可报考旧大纲科目,或可直接报考新大纲科目。
老考生不可同时报考旧大纲科目及其合并后对应的新大纲科目。如报考旧大纲《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场地设计》,则不可报考新大纲《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如报考旧大纲《建筑结构》《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建筑技术设计》,则不可报考新大纲《建筑结构、建筑物理与设备》。未按上述要求报考的,则考试成绩以新大纲科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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