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23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告》可知,2023年度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时间已经确定,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时间为10月14日、15日、21日、22日,一共四天,以下是具体的考试安排:
【考试安排】
2023年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将采用新大纲,为确保新旧考试大纲衔接工作顺利实施,新旧大纲科目报考及成绩管理的有关事项如下:
一级注册建筑师:
10月14日8:00—11:30建筑设计(新大纲);
10月14日13:00—15:30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新大纲);
10月14日16:00—18:00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旧大纲);
10月14日16:00—18:30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新大纲);
10月15日8:00-12:00建筑结构(旧大纲)
建筑结构、建筑物理与设备(新大纲);
10月15日14:00—17:30*场地设计(作图题)(旧大纲);
10月21日8:00—10:30建筑材料与构造(新大纲);
10月21日12:30—18:30*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新大纲);
10月22日8:00—10:30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旧大纲);
10月22日12:30—18:30*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旧大纲);
注:带*号的3个作图题科目的应试人员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
(一)首次报考的新考生,只可报考新大纲科目。
(二)非首次报考,但档案库中无有效合格科目成绩的考生,视同为新考生,只可报考新大纲科目。
(三)旧大纲《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场地设计》《建筑结构》《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建筑技术设计》5个科目中部分科目成绩未合格的老考生,可报考旧大纲科目,或可直接报考新大纲科目。
老考生不可同时报考旧大纲科目及其合并后对应的新大纲科目。如报考旧大纲《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场地设计》,则不可报考新大纲《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如报考旧大纲《建筑结构》《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建筑技术设计》,则不可报考新大纲《建筑结构、建筑物理与设备》。未按上述要求报考的,则考试成绩以新大纲科目为准。
【考试注意事项】
1、禁止携带通讯工具、有照相或摄像功能的电子用品进入考场
2、禁止携带通讯工具、有照相或摄像功能的电子用品进入考场。应试人员不得摄录试题、试卷及作答情况,更不得对外发布。一旦发现应试人员有此行为,将依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
3、应试人员应携带2B铅笔、橡皮、无声及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
4、答题前,应试人员必须认真阅读印于本试卷封二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必须将工作单位、姓名、准考证号如实填写在试卷规定的栏目内,将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并填涂在答题卡相应的栏目内。在其他位置书写工作单位、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的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5、按题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选项对应的信息点用2B铅笔涂黑。如有改动,必须用橡皮擦净痕迹,以防电脑阅卷时误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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