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自取得证书起需要每三年参加一次继续教育,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60学时。
根据《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登记服务办法》第六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以及中国房地产经纪人网的要求:
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初始登记、延续登记的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起始之日为登记结果公告之日。初始登记、延续登记有效期间的变更登记,不改变初始登记、延续登记的有效期。
1、初始登记
取得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超过3年申请初始登记的,申请之日前3年内应当达到中房学规定的继续教育合格标准。
没有超过3年申请初始登记的,可以不用参加继续教育。
2、延续登记
申请人应当在延续登记申请之日前3年内达到中房学规定的继续教育合格标准。
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申请延续登记时,需要在登记有效期内取得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符合登记条件才可以进行延续登记申请。
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登记过期后申请延续登记的,申请之日前三年内应当完成60学时的继续教育。也就是说,逾期申请延续登记的,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的继续教育学时是有效的。
3、变更登记
在登记有效期内申请变更登记的,不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超出登记有效期申请变更执业机构等信息的,应办理延续登记(延续登记时可以申请变更执业机构等信息)。
4、注销登记
对继续教育学时没有要求。
【相关介绍】
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是指在房地产交易活动中,为促成房地产公平交易,从事存量房和新建商品房居间、代理等房地产经纪活动的专业人员,分为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房地产经纪人和高级房地产经纪人3个级别。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监制,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用印的相应级别《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取得相应级别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从事房地产经纪专业相应级别专业岗位工作的职业能力和水平。
注: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考试为一年两次,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一次,上半年的考试在部分试点城市举行,而下半年的考试则在全国范围内进行。2024年上半年举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考试的试点城市共13个,分别为:北京、天津、石家庄、大连、上海、南京、杭州、济南、青岛、武汉、长沙、重庆和乌鲁木齐,报考者应在自己现工作或户籍所在的城市报名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