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者,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此外,参加考试并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之后需在当地的规定时间范围内参加资格评审,评审通过后,方可领取高级经济师资格证书。
一、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领取方式
根据部分省市发布的2024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领取的相关公告规定,2024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即可根据当地考试网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相关规定办理证书,证书的领取方式一般包括现场领取和邮寄领取,如下所示:
(1)现场领取
考试合格的考生根据当地的人事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按相关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前往指定地点领取纸质证书。代为领取的,需提供代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授权委托书(部分地区可能不支持代领,去前可先咨询当地人事考试机构)。
(2)邮寄领取
考试合格的考生按当地的人事考试机构的要求填写收件地址即可,一般是邮费到付,具体安排请以当地人事考试机构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
二、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领取方式
根据部分省市发布的2024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相关公告规定,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一般为电子形式,不发放纸质证书,考试成绩合格且通过职称评审的人员可以通过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其他发证机关规定的平台下载、打印电子证书即可,具体安排请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其他发证机关发布的公告为准。
【相关介绍】
经济专业人员指从事经济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一个科目,分为10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高级经济师考试实行考试与评审结合的评价制度,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者,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该合格证明自考试通过之日起,在全国范围5年内有效。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的人员还需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并通过评审,然后可获得高级经济师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