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大学生村官考试,面试环节结束后一般就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了,各地主管部门将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
1、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各自地区的规定执行,直至确定出全部体检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或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在接到通知后提出复检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考察】
1、体检后进入考察程序,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结合各地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组织实施。
2、一般各地采取档案审查、实地调查等形式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审核。
已就业的毕业生,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用人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应聘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3、录用考察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
【递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所空缺的招聘岗位,部分地区不再递补、部分地区按综合成绩依次进行递补,各地的空缺名额是否递补还需根据当地的安排确定。
以上就是“2022年大学生村官考试的体检和考察安排”的全部内容,少部分地区的体检和考察安排可能会有些许不同,大家还需时刻关注当地通知。此外,未通过笔试、面试的,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因此大家要努力备考,尽可能的在笔试、面试环节取得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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