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4年第2号)第七条的规定,安全生产考试由考核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部门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向社会公布安全生产考试年度计划,并在考试举办30日前公告考试时间等考务内容。
一、根据部分省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发布的2024年交安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试的相关公告可知,部分省市2024年交安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二、《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4年第2号)实施后,原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已关闭,目前大部分省份的考试系统仍在建设中。大部分省份规定:本省新信息管理系统启用前,暂不受理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注销、继续教育等业务,待新信息管理系统启用后将立即开展相关工作。
截至发稿,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23个省市暂未公布2024年交安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试的相关计划和公告,具体安排请以当地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
【相关介绍】
交通运输工程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分为公路工程和水运工程两个领域,每个领域按照岗位类型均分为主要负责人(交安A类人员)考核、项目负责人(交安B类人员)考核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交安C类人员)考核,即交安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工作。
交安三类人员经安全生产考试合格后,应在取得成绩之日起1年内申请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考核部门按《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开展许可工作,对符合要求的考核合格者颁发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分为A证、B证、C证),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交安三类人员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任职,且需按证书上明确的工程领域、岗位类型从事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