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4年第2号)第八条、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交安三类人员延续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前均需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完成规定学时。2024年交安三类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对象一般有:
1、自取得交安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试成绩之日起1年内逾期未申请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的人员。
2、已取得交通运输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考核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需要进行2024年度继续教育的“三类人员”或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注:《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4年第2号)要求每年度继续教育不少于12学时。但部分省市可进行继续教育补充学时培训,具体安排请以当地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公告为准。
【相关介绍】
交通运输工程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分为公路工程和水运工程两个领域,每个领域按照岗位类型均分为主要负责人(交安A类人员)考核、项目负责人(交安B类人员)考核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交安C类人员)考核,即交安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工作。
交安三类人员经安全生产考试合格后,应在取得成绩之日起1年内申请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考核部门按《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开展许可工作,对符合要求的考核合格者颁发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分为A证、B证、C证),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交安三类人员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任职,且需按证书上明确的工程领域、岗位类型从事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